本單元在學測中屬於「法律生活與人權保障」,命題方式靈活,通常以生活案例、新聞時事包裝基本觀念。重點包括:憲法基本人權的判斷、法律位階效力、權利救濟途徑的選擇、少年事件與勞動權益。選擇題常要求判斷侵害何種權利、應採取何種救濟;非選題可能合併法律原則與釋憲實務。掌握「權利—限制—救濟」的思考軸線是搶分關鍵。
我國憲法將人民基本權利分成四大類:平等權、自由權、受益權、參政權,第22條另設概括保障。平等權要求國家不得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;自由權強調排除國家不當干預;受益權是請求國家提供給付或服務;參政權則保障人民參與政治。考試最常出現自由權的細項,尤其是人身自由、言論自由、集會結社自由,以及新興人權如隱私權、資訊自決權。
中華民國法律體系採「憲法>法律>命令」的位階結構,上位階法規範優於下位階,牴觸者無效。憲法為最高根本大法,限制人民權利必須有法律依據,這稱為「法律保留原則」。大法官擁有違憲審查權,2022年後改由憲法法庭審理並作成判決。學測特別喜歡把命令牴觸憲法的案例當成考題,測驗同學是否理解違憲審查的功能。
人民權利受到侵害時,應依事件屬性選擇正確救濟管道。民事糾紛提民事訴訟,犯罪被害提刑事告訴或自訴,對於行政機關的違法或不當處分則須先提訴願,不服決定再打行政訴訟。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權益,可請求國家賠償。考試容易把「訴願」和「行政訴訟」的順序設為陷阱,以及把「國賠」和「一般民事侵權」混在一起。
108課綱特別重視少年事件處理法與勞動權益,學測持續結合時事出題。少年事件處理法以「保護優先」代替刑罰,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,若觸法或有逃學逃家等虞犯行為,由少年法院介入保護。勞動基準法則保障勞工的基本勞動條件、工資工時與勞動三權(團結權、協商權、爭議權),任何不利勞工的規避條款都可能違法。
| 重點 | 內容 | 考點 | 記憶口訣 |
|---|---|---|---|
| 基本人權分類 | 平等權、自由權、受益權、參政權 | 辨識案例侵害何種權利 | 「平等自由受參」 |
| 人身自由保障 | 憲法第8條,逮捕24小時內移送,提審制度 | 程序正當性、提審 | 「24小時,提審卡」 |
| 法律位階 | 憲法>法律>命令 | 牴觸上位法無效,違憲審查 | 「老爸憲法,兒子法律」 |
| 比例原則 | 適當性、必要性、衡平性 | 行政措施是否過當 | 「三子:適、必、衡」 |
| 訴願與行政訴訟 | 訴願→上級機關;行政訴訟→行政法院 | 先訴願再訴訟,例外可直接訴訟 | 「先告狀上級,再打行政官司」 |
| 國家賠償 | 國賠法第2條(公務員)第3條(設施) | 分辨是否行使公權力 | 「公僕做錯,國家賠」 |
| 少年虞犯 | 12-18歲有觸法之虞,保護處分 | 區分少年與成人刑事 | 「少年不聽話,法院來輔導」 |
| 勞動三權 | 團結、協商、爭議 | 工會運作、罷工、不當勞動行為 | 「團結力量大」 |
| 智慧財產權 | 著作權、商標權、專利權 | 分辨抄襲、盜版、仿冒 | 「著作創意、商標辨識、專利發明」 |
| 新興人權 | 環境權、隱私權、資訊權 | 憲法第22條概括保障 | 「新權利靠第22條」 |
圈出「行政處分」、「逮捕」、「契約」、「少年」、「勞工」等情境字,快速判別是民事、刑事、行政或特殊程序。
確認考題中的規範是法律還是命令。若命令限制人民權利,立即檢查有無法律授權,此即法律保留考點。
對應憲法條文:自由權(言論、人身、集會)、平等權(差別待遇)、或概括基本權。找出最核心的權利,注意不是每個不滿都等於違憲。
行政處分→30日內訴願→不服再行政訴訟;民事→地院民庭;刑事→檢察官或自訴;公務員侵權→先書面請求國賠。牢記「訴願前行」規則。
刪除張冠李戴(如把民事賠償當國賠)、程序倒置(未訴願直提行政訴訟)、絕對語句(如「一律」、「絕對」、「無論何種情形」),答案常留最精準的選項。
答案:(B)
逐選項解析:
(A) 錯誤,言論自由並非絕對,對公眾人物的批評若涉及不實誹謗,仍可能構成犯罪,只是大法官釋字第509號放寬真實惡意標準。
(B) 正確,依刑法第310條及釋字第509號解釋,若行為人無法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,但依其所提證據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者,仍不處罰;惟若未經合理查證,輕率地發表不實言論,仍可能成立誹謗罪。
(C) 錯誤,誹謗罪是刑事犯罪,被害人可提刑事告訴,不限於民事途徑。
(D) 錯誤,刑事訴訟程序不需先經訴願,訴願屬於行政救濟程序,本案屬刑事,直接由檢察官偵查或被害人提自訴。
答案:(C)
逐選項解析:
(A) 錯誤,勞動基準法為強行規定,工資給付義務不得以試用期為由免除,即使勞工同意亦屬無效。
(B) 錯誤,主要違反的是工資給付義務,工資應達基本工資,且試用期亦屬於僱傭關係,須依法給薪。
(C) 正確,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之工作權與生存權,勞動基準法據此明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,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;完全不支薪不但侵害勞動權益,更違反公序良俗與強行規定。
(D) 錯誤,此為民事上勞動契約爭議,應循民事救濟或勞工行政申訴,非訴願程序。
答對 8 題(67%)解鎖下一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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